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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2-2023年度全國企業文化優秀成果發布活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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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2-12-23 10:01:00am |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省級城市企業聯合會(企業管理協會)、企業家協會,全國性企業團體,中央企業及各有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文化自信自強,挖掘、培育我國企業文化建設典型,引領和支撐企業高質量發展,我會決定開展2022-2023年度全國企業文化優秀成果發布活動。這項活動是經中央九部委清理整頓評比達標表彰后批準保留的評選表彰項目,也是全國企業文化領域唯一保留的表彰項目,每兩年舉辦一屆;顒幼2002年創建以來,共舉辦了十四屆,表彰了企業文化優秀成果1440項,有力地促進了我國的企業文化建設,受到企業界、經濟界、學術界等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大力支持。 為做好2022-2023年度的發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條件 (一)成果應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定文化自信,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企業家精神;緊密結合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 (二)成果能夠以科學系統的企業文化目標體系、工作體系、考核體系融入企業經營管理全過程,納入企業發展戰略。 (三)成果符合企業經營發展的特點,體現企業成長歷程的經驗積累,特色鮮明,個性突出。 (四)成果對企業改革發展產生內在驅動力,發揮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作用,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統一,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 (五)申報的成果原則上要運行實施滿2年(含)以上。 二、活動總體安排 (一)基本程序 發布活動按照推薦申報、項目評審和表彰宣傳三個階段進行。 (二)評選范圍 在我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具有法人地位的各類企業所創造的企業文化優秀成果。 (三)設立獎項 全國企業文化優秀成果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 (四)推薦申報 在企業自愿參評的前提下,本次活動主要采取推薦申報的方式,同一企業申報的成果限1項。各地方企業聯合會(企業管理協會)、企業家協會,全國性企業團體,可在本地區、本行業組織企業文化優秀成果遴選工作,并擇優向我會推薦。推薦單位及推薦名額如下: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企業聯合會(企業管理協會)、企業家協會,全國性企業團體,推薦不超過10項; 2、各副省級城市企業聯合會(企業管理協會)、企業家協會,推薦不超過5項; 3、中央企業和中國500強企業(含中國制造業500強企業和服務業500強企業)自薦或推薦下屬企業不超過5項;在全國(行業)具有代表性和較大影響力的企業自薦或推薦下屬企業不超過3項。 (五)表彰形式 對經評審確定表彰的企業和成果創造人,在2023年舉辦的全國企業文化年會上進行表彰,頒發獎牌、證書。 (六)申報時間 成果申報時間為:自文件印發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過期不列入本屆評選表彰范圍。 三、申報要求 (一)填寫申報推薦書 填寫《2022-2023年度全國企業文化優秀成果申報推薦書》(附件一)。其中,主要創造人填寫1-2人,參與創造人不超過4人。企業的上級主管單位和推薦單位的人員,以及外單位咨詢人員不列為創造人。撰寫成果概述,要求精煉概括成果所體現的企業文化特點、企業文化建設經驗和取得的突出業績,字數在800字以內。 (二)撰寫成果報告 按照要求撰寫企業文化成果報告(具體撰寫要求見附件二),體現該成果對企業經營管理產生積極影響的一個或多個方面。這些方面主要包括:企業轉型、技術創新、管理升級、企業黨建、品牌建設、質量服務、和諧企業、安全生產、綠色發展、誠信建設、社會責任、文化融合,等等。 (三)照片及影像資料 1、提供2張有關企業文化方面的電子版照片(具體要求見附件二)。 2、提供可支撐企業文化成果報告的相關電子版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文化手冊、宣傳片、報刊雜志、書籍等。 (四)材料報送 申報推薦書、成果報告等紙質版材料各1份,須加蓋公章,電子版申報推薦書(word格式)、成果報告(word格式)、照片及影像資料以U盤形式同紙質材料一并郵寄至評選表彰活動辦公室。 四、評審辦法 (一)組織機構 中國企業聯合會成立評選表彰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活動的具體組織實施;建立全國企業文化優秀成果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成果的審定工作。 (二)評審程序 評選審定工作分初審、復審和審定三個階段。 1、初審。評選表彰活動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主要包括申報對象資格審查、否決項審核(包括企業誠信記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信息的查驗)及申報材料規范性審驗等。初審合格者進入復審程序。 2、復審。組織專家進行審讀、評議,并根據需要實地考察部分企業,形成復審意見及候選成果名單。 3、審定。召開專家評審委員會會議,將復審合格的成果材料提交評委,依據評審規則和標準打分,確定特等獎、一等獎和二等獎成果名單。審定結果在中國企業聯合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向社會發布2022-2023年度全國企業文化優秀成果名單。 五、表彰及宣傳推廣 (一)發布表彰 評選結果在2023年舉辦的全國企業文化年會上進行表彰,并在中央主流媒體和網站進行發布。 (二)宣傳推廣 編輯出版《中國優秀企業文化(2022-2023)企業文化優秀成果文集》;對受表彰企業的成功經驗,聯合中央主流媒體開展宣傳報道,利用中國企聯微信平臺進行推廣;推薦入選知名高校教學案例庫,將部分優秀成果收入中國企業聯合會企業文化案例庫。 (三)審查推薦 通過相關程序的審查,推薦部分受表彰企業為“全國企業文化最佳實踐企業”候選單位。 六、工作要求和有關事項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確保評選表彰活動的示范意義。 (二)推薦和評選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業收取費用,增加企業負擔。 (三)申報單位、推薦單位要據實填報、認真核實,并對所申報、推薦成果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負責。 (四)申報單位、推薦單位應積極配合評選表彰工作。 (五)評選表彰活動日常工作由評選表彰活動辦公室負責。辦公室設在中國企業聯合會企業文化工作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紫竹院南路17號1號樓110-112室 聯系人:藍傳仿 陳西 陳瀚舟 蔡蕓 電 話:(010)68701124 68701126 68701148 68701150 傳 真:(010)88413206 E-mail:qywh@cec1979.org.cn 微信號:ccc-cec 附件:一、2022-2023年度全國企業文化優秀成果申報推薦書 二、全國企業文化優秀成果報告撰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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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點擊下載): 關于開展2022-2023年度全國企業文化優秀成果發布活動的通知(PDF版) 附件一:2022-2023年度全國企業文化優秀成果申報推薦書 附件二:全國企業文化優秀成果報告撰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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